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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公安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65足球数据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3月17日 编辑: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旗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制度》、《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警务公开透明工作机制,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办理证照和案件办理情况等项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全面推进“阳光警务”建设。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旗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对旗局保留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通过巴彦淖尔市公安门户网站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认真做好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旗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公安门户网站建设。根据群众需求,紧紧围绕我旗公安中心工作,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案件查询、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政务信息及时整改,严把政务网站的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旗公安局主要通过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9147条,其中,网上公安发布信息8441条,微博信息580条,微信126条,公开非涉密、非涉隐私案件查询4914件,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出入境、户政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同时,旗公安局还通过旗局网站组织开展网上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征集群众反馈意见信息50余条,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案件信息公开、警民联系功能。公安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据统计,2014年旗公安网站访问量达到32640余次,通过网站发布各类警务工作信息8441条。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旗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微信,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旗公安局除在出入境、户政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外,还要求各警种部门优化、调整、增加警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需要在出入境、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宣传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四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警务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全年在各大报纸刊物刊载警务信息354篇,在各级电视媒体播放警务视频69次。

  (三)依托传统方式公开。继续依托传统公开方式,设立宣传点、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便民举措,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出入境接待大厅、户政办理中心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公开便民服务指南,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419件,其中网络申请4339件,信函申请80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4年,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旗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4年,旗公安局在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诸多不足有待完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增强。存在重保密、轻公开的思想,甚至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具体表现在对是否公开界定不准确,公开及时性得不到很好保障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公开信心和能力略显不够,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网上办事能力依然薄弱。公安机关绝大多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因存在面见当事人、现场核验等工作要求限制,虽然已将可以公开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表格下载等内容进行公开,但暂时仍无法面向公众完全实现网上业务办理。

  2015年,旗公安局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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